孙慕义著的《后现代生命伦理学--关于敬畏生命的意志以及生命科学之善与恶的价值图式生命伦理学的新原道新原法与新原实(上下)》看似散漫,其实作者匠心独运,在恢弘的范畴建构中,贯穿着严谨的辩证逻辑。学者牟宗三指出:“所谓关心生命,生命的意义有好几层。”本书作者条分缕析,对生命的各个层次逐一论列:生命载体上的个体生命,群体生命,人类生命;生命形式上的肉身生命,精神生命;生命存在上的现时生命,永恒生命;生命内涵上的生命体验,生命反思,如此等等。最具原创性的是,作者以原道、原法、原实三论谋篇,可谓别具慧眼。原道是在本体论维度上对生命本质的反思,这是从实证科学到形而上学论域上考察生命的理论基础;原法是在认识论(和知识论)维度上对生命认识的逻辑重构,是对生命伦理研究域及其规则、方法的探求;原实则是在操作论维度上对生命伦理学应用价值的考察,是立足于案例分析(case studies)对理论原理在现实生活中所做的实践检验。
序“推罗蓝”行动,生命伦理学遭遇后现代 赘言学问的生命伦理样态 引言第一部新原道:生命伦理学原理第一章以批判肇始的精神哲学:后现代生命伦理学第一序“推罗蓝”行动,生命伦理学遭遇后现代 赘言学问的生命伦理样态 引言第一部新原道:生命伦理学原理第一章以批判肇始的精神哲学:后现代生命伦理学第一节批判的端点第二节一个意味深长的质疑第二章后现代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原理与可能的知识第一节找回家园:从生命开始考量,到生命的道德哲学一后现代生命伦理学的伦理形态、现象与学科生命二生命伦理学中“生命”的语义、哲学与现象三生命伦理学中“医学”的语义、哲学与现象第二节生命伦理学和生命政治学的知识场域,以及相关知识的伦理说明第三节生命伦理学的基础和语言以及理论精要一亚里士多德与生命伦理学二再说康德与生命伦理学三追寻黑格尔四索伦·克尔凯郭尔对生命伦理学的历史作用第四节准备知识一道德与生命,道德非常规诠释二伦理与生命,伦理非规范释要三医学的伦理之学与生命伦理之学四超越冥有,唯有冥性不泯:生命伦理学在人类精神世界和生命探秘的历史中孕育与复生第五节身体伦理学作为生命伦理学的变体一身体的语义:身体—人—生命二身体的宗教与身体神秘主义:灵肉二元三作为生命伦理学的变体——身体伦理与身体伦理学四身体伦理、神经伦理学与达马西奥的“道德神经元”五美与善、身体伦理与生命美学六身体与生命痛苦的美学和道德第三章“推罗蓝”在行动:*未来计划第一节发现生命伦理学的“是”——对学术符形和符义的追查第二节“是”之源——学术符质:原理必须“在”第三节生命伦理心理的后现象学证伪与生命原体的适应一生命伦理心理的后现象学与适应二生命原体和身体文化设计的道德证伪与伦理心理适应三生命伦理心理对生命伦理现象的约制与规划.第四章后现代生命伦理学的思想渊源、历史哲学背境第一节一种考证方式:人文地理视角和效果历史语境第二节切近德性的文化,先在的说明与判断一德性与德性伦理二正当与善,规范伦理以及医学中的显见义务三现代医学规范伦理的限度与德性伦理回归四也论马克思..第五章信仰的思维与生命伦理的逻辑语言第六章世界、中西方与后现代生命伦理学基础第二部新原法:生命伦理学的元理论与体系构架第七章“应该”的律法:生命伦理学的母原则、基本原则与应用原则第八章医学人伦理第三部新原实:生命伦理学实践与理论应用诸题第九章身体患病的话语与医生的道德情感第十章关于生命发生与存在第十一章生命与生命科学的道德反省第十二章亚当与夏娃的遗产:性伦理第十三章中义余篇第十四章卫生经济伦理学与人类的维生困境:美丽的生命第十五章回归荒野:环境与生态伦理终曲:归田园居:诗的拯救第十六章永久的旅行者和唱给芜草的田园诗参考文献索引后记
孙慕义 哈尔滨人,1945年生。东南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毕业。从医18年后,于20世纪80年代转而从事生命伦理学与医学人文学研究与教学;1999年创制卫生经济伦理学;2003年创立灾疫伦理学;2007年创制生命神学;主要致力于生命伦理学原理和原论以及基督教伦理神学的研究;为国内最早研究身体伦理学与生命政治学的学者。 主编中国第一套大型医学人文系列丛书,发表《汉语文化圈生命伦理学批判》《质疑应用伦理学》等学术论文约200余篇。出版《后现代卫生经济伦理学》《后现代生命神学》《医学伦理学》《医院伦理学——医院道德与诗化伦理学》《医学大法学》《新生命伦理学》《自由与善》(与他人合著)及《基督教生命伦理学基础》(主译)等20余部著作和译著。 为中国医学人文学领域主要学术带头人之一;为东南大学生命伦理学专业方向的硕士、博士学位点创办人,中国医事法学专业的开创者;前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前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会副会长。现为东南大学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主任、首席教授;江苏省道德哲学与中国道德发展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主任;江苏省医学人文基金委员会主任;南京医科大学医学人文创新基地专家委员会主任。现任中国医学哲学学会副理事长、《医学与哲学》杂志编委会副主任;还担任江苏省卫生法学会会长与江苏省医学伦理学会、医学哲学学会名誉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