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人生常常面临冲突和困境,以何种方法对待和解决,至关重要。对宇宙万物仅作二分由来已久,加之西来的“矛盾”概念,直至“斗争哲学”,非此即彼、以此克彼的“二分法”已成惯性。凡一事物必有二分,但不应止于二分,“一分为二,二合为三”才是事物生成和发展的完整环节和本元,立基于万物之生的“冲和哲学”也即“三生法”更加符合天道人德。在非此非彼、亦此亦彼中寻求第三者,是“三生法”的要义。事物三生较之二分,有着隐蔽、历时和外联等特征,悉心把握,可以在两难中另辟蹊径,在冲突中达成和谐,在保守中实现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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