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共分两编,第三编为统治权之机关,第四编为统治作用。前者主要论述了君主、君位继承及顺序方法、大统领及其国法上的地位、职权和职务,摄政及国法上的地位,以及监国、国务大臣、枢密顾问、国会、裁判所、行政组织的责任与权力;后者论述了立法、命令、司法、行政等机构在国家中的作用。
总序(何勤华)
点校者序(魏敏)
凡例
例言
第三编统治权之机关
第一章君主
第二章君位承继
第三章君位继承之顺序方法
第四章大统领
第一节大统领之国法上地位
第二节大统领之职权及职务
第三节大统领之终任
第四节大统领之选举
第五节大统领之特权
第五章摄政总序(何勤华)
点校者序(魏敏)
凡例
例言
第三编统治权之机关
第一章君主
第二章君位承继
第三章君位继承之顺序方法
第四章大统领
第一节大统领之国法上地位
第二节大统领之职权及职务
第三节大统领之终任
第四节大统领之选举
第五节大统领之特权
第五章摄政
第一节摄政之国法上地位
第二节摄政之权限
第三节摄政之开始
第四节为摄政之资格及顺序
第五节随摄政地位之公权
第六节摄政之终了
第六章监国(代理政务)
第七章国务大臣
第一节国务大臣之国法上地位
第二节国务大臣之责任
第八章枢密顾问
第九章国会
第一节国会之法律上本质
第二节国会之组织
第三节国会之权限
第四节国会之活动及其始终
第十章裁判所
第十一章行政组织
第一节行政官厅
第四编统治作用
第一章立法
第二章命令
第三章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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