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第三版以我国仲裁法、仲裁法司法解释为规范依据,紧密结合我国民商事仲裁的当前实践动态,尤其是体现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等著名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之进展,吸收和反映近年来仲裁法学研究的*新成果,深入浅出地阐述仲裁法学的基本范畴和基本理论,系统、准确地传递仲裁法的知识体系。本书在内容上要求做到“**性”、“前沿性”、“规范性”、“新颖性”、“实用性”,力争使本书成为仲裁法研习者的良师益友。主要内容包括:仲裁与仲裁权、仲裁协议、仲裁机构、仲裁参与人、仲裁管辖权、仲裁程序、仲裁证据、仲裁裁决、仲裁调解、仲裁临时措施、涉外仲裁与区际仲裁、仲裁裁决的撤销与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农村土地承包仲裁等。
绪 论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民商事仲裁1
第一编 仲裁与仲裁法
第一章 仲裁概论11
第一节 仲裁的概念和特点11
第二节 仲裁的性质14
第三节 仲裁的类型19
第四节 仲裁权23
第五节 仲裁与民事诉讼29
第二章 仲裁法34
第一节 仲裁法概述34
第二节 仲裁法的历史沿革38
第三节 仲裁法的立法体例43
第四节 仲裁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46
第二编 仲裁协议
第三章 仲裁协议55
第一节 仲裁协议的内涵和特征55
第二节 仲裁协议的独立性57
第三节 仲裁协议的效力63
第四节 仲裁协议瑕疵的补救69
第五节 仲裁协议的无效和失效73
第三编 仲裁主体与仲裁管辖权
第四章 仲裁机构79
第一节 仲裁机构概述79
第二节 仲裁庭和仲裁员87
第三节 仲裁协会95
第五章 仲裁参与人99
第一节 仲裁参与人概述99
第二节 仲裁当事人102
第三节 仲裁第三人110
第四节 仲裁代理人118
第六章 仲裁管辖权(Ⅰ):自裁管辖123
第一节 仲裁管辖权概述123
第二节 自裁管辖127
第七章 仲裁管辖权(Ⅱ):可仲裁性137
第一节 可仲裁性概述137
第二节 特殊民商事纠纷的可仲裁性140
第四编 仲裁程序
第八章 仲裁程序149
第一节 仲裁程序概述150
第二节 仲裁的申请和受理152
第三节 仲裁庭的组成158
第四节 仲裁审理程序161
第五节 仲裁简易程序167
第六节 仲裁程序中的其他问题170
第九章 仲裁证据180
第一节 仲裁证据概述180
第二节 仲裁证据的收集、提交185
第三节 仲裁庭对证据的审核认定193
第四节 仲裁证据保全196
第十章 仲裁裁决205
第一节 仲裁裁决概述205
第二节 仲裁裁决的作出208
第三节 仲裁裁决的效力211
第十一章 仲裁调解213
第一节 仲裁调解概述213
第二节 仲裁与调解相结合原则221
第三节 仲裁调解的类型227
第四节 仲裁调解的效力232
第十二章 仲裁临时措施238
第一节 仲裁临时措施概述238
第二节 仲裁保全的权力主体243
第三节 仲裁财产保全与行为保全247
第四节 仲裁临时措施的形式与效力254
第五编 仲裁裁决的撤销与执行
第十三章 仲裁裁决的撤销265
第一节 仲裁裁决的撤销概述265
第二节 撤销仲裁裁决的事由273
第三节 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284
第四节 重新仲裁制度290
第十四章 仲裁裁决的执行297
第一节 仲裁裁决的执行概述297
第二节 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299
第三节 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302
第六编 中国涉外仲裁与区际仲裁
第十五章 中国涉外仲裁315
第一节 涉外仲裁概述315
第二节 涉外仲裁程序的特别规定322
第三节 中国涉外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承认和执行325
第四节 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承认和执行327
第十六章 中国区际仲裁332
第一节 中国区际仲裁概述332
第二节 中国区际仲裁裁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339
第七编 特殊仲裁制度
第十七章 劳动争议仲裁349
第一节 劳动争议及其解决机制349
第二节 劳动争议仲裁总则351
第三节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356
第四节 提起诉讼和强制执行358
第十八章 人事争议仲裁361
第一节 人事争议及其解决机制361
第二节 人事争议仲裁总则362
第三节 人事争议仲裁程序364
第四节 提起诉讼和强制执行366
第十九章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368
第一节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及其解决机制368
第二节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369
第三节 提起诉讼和申请执行373
江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我国当代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的重要奠基人暨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典的缔造者之一、国内外公认的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的泰斗。兼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暨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司法部公证律师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法、证据法、仲裁法、人民调解法研究,先后主持多项***和省部级重大课题,发表学术性文章150余篇,出版学术性著作40多部。
肖建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纠纷解决研究中心主任,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法、证据法、仲裁法、合同法等研究,著有《民事诉讼程序价值论》等40多部,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全程参与2012年《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2015年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的起草与论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