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研究的内容为:共建“一带一路”致力于亚欧非大陆及附近海洋的互联互通,建立和加强沿线各国互联互通伙伴关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互联互通网络,实现沿线各国多元、自主、平衡、可持续的发展。“一带一路”的互联互通项目将推动沿线各国发展战略的对接与耦合,发掘区域内市场的潜力,促进投资和消费,创造需求和就业,增进沿线各国人民的人文交流与文明互鉴,让各国人民相逢相知、互信互敬,共享和谐、安宁、富裕的生活。
第一章 伊朗
一、伊朗法律制度介绍
(一)中国与伊朗经济贸易关系起源及现状
(二)伊朗《宪法》及基本法律制度
(三)伊朗货币金融法律制度
(四)与外国投资者的商贸、投资活动有关的法律制度
二、中资企业对伊朗投资的主要产业及法律流程
(一)市场准入
(二)重点/特色产业
(三)发展规划
(四)投资法律流程
(五)优惠政策
(六)伊朗对中国企业的保护政策
三、中国与伊朗投资争端解决程序与案例
(一)投资争端解决程序及现状
(二)中国在伊朗投资案例
四、中国与伊朗经贸法律特征专项研究
(一)双方合作不断深化,经贸法律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伊朗法律体系存在一定问题
(三)伊朗法律受伊斯兰教影响较大
五、经贸、投资法律风险因素及应对策略
(一)政治风险
(二)经济贸易风险
(三)商业及投资环境风险
(四)法律风险
(五)应对策略
第二章 伊拉克
一、伊拉克法律制度介绍
(一)中国与伊拉克经济贸易关系起源及现状
(二)伊拉克《宪法》及基本法律制度
(三)伊拉克货币金融法律制度
(四)与外国投资者的商贸、投资活动有关的法律制度
二、中资企业对伊拉克投资的主要产业及法律流程
(一)投资产业
(二)优惠措施
(三)投资方式
(四)法律流程
三、中国与伊拉克投资争端解决程序与案例
(一)争端解决程序
(二)投资案例分析
四、中国与伊拉克经贸法律特征的专项研究
(一)主要双边协定
(二)经贸法律特征
五、经贸、投资法律风险因素及应对策略
(一)风险因素
(二)应对策略
第三章 叙利亚
第四章 以色列
第五章 沙特阿拉伯
第六章 卡塔尔
第七章 阿曼
第八章 科威特
第九章 黎巴嫩
第十章 阿富汗
陈波,“一带一路”民间智库,担任第九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厦门市商务局“特聘法律专家”、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校外导师。同时担任多个商会和论坛智库。
2002年、2005年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分别获经济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2010年就读于瑞士国际贸易研究院(WTI)。陈波律师于2005年通过司法考试,2007年注册执业律师;工作语言是中文、英文、日文,主要执业领域为国际争端和资本市场。在对外投资和贸易争端领域,先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武汉钢铁集团、宝钢集团等提供服务,内容包括双边和多边贸易协定、出口管制、与投资有关的贸易和金融以及区域性政府关系等,承办多个重大贸易争端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