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并居于先导性的战略地位。在我国社会转型的新世纪、新阶段,法学教育不仅要为建设高素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服务,而且要面向全社会培养大批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发展经济的高层次法律人才。近年来,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法科数量增长很快,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培养层次日渐完善,目前已经形成了涵盖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博士研究生的完整的法学人才培养体系,接受法科教育已经成为莘莘学子的优先选择之一。随着中国法治事业的迅速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法学教育的事业大有可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前途充满光明。
原序导论第一篇革命的宪法第一章美国与联邦宪法第二章法兰西第一共和国第三章法美两国宪法的影响第二篇拿破仑式的宪法第四章共和八年的立宪专制主义第五章拿破仑宪法的影响第六章拿破仑后期的宪法观念第三篇王统主义的宪法第七章王统主义的理论和实验第八章法兰西的王统主义第九章日耳曼的王统主义第四篇议会制度的宪法第十章法国的七月王政与一八三○年第十一章比利时“模范”国与一八三一年第十二章一八三二年和英国立法改革第五篇民族的宪法第十三章意大利国家主义与一八四八年比特蒙宪法第十四章瑞士的民族主义和一八四八年的联邦宪法第十五章德意志国家主义及一八四九年宪法第六篇超国民的宪法第十六章美国联邦主义的危机第十七章日耳曼联邦帝国的核心——普鲁士第十八章哈普斯堡帝国的综合和分解第七篇自由派的宪法第十九章法兰西第二和第三共和第二十章英国百年来宪制改革的总账第二十一章西方宪法主义的扩展第八篇肯定的宪法第二十二章苏联的选择第二十三章美国的路线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