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二条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非物质文化遗产凝结、保留和传递着一个民族的历史记忆、情感、经验和智慧,是民族文化认同的基础,是构成民族精神家园不可或缺的重要源泉。在一个国家文化凝聚力的形成过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保护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民族精神的凝聚和延续,对于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重庆传统技艺综述
一、荣昌陶器制作技艺
二、梁平土陶制作技艺
三、彭水青瓦烧制技艺
四、北碚玻璃器皿成型刻花工艺
五、荣昌夏布织造技艺
六、祝家山苗族服饰传统制作技艺
七、西兰卡普(土家织锦)制作技艺
八、梁平蓝印花布制作技艺
九、花丝镶嵌传统工艺
十、荣昌折扇制作技艺
十一、临江油纸扇传统制作技艺
十二、道竹芦笙传统制作技艺
十三、金桥唢呐传统制作技艺
十四、铜乐锻造技艺
十五、传统牛皮鼓制造工艺
十六、龙水小五金锻打技艺
十七、松溉熊氏杆秤制作技艺
十八、土法造纸技艺
十九、合川峡砚制作技艺
二十、彭水普子制作技艺
二十一、永川高氏烟火架制作技艺
二十二、龙凤花烛制作技艺
附录1 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附录2 重庆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