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正义的价值评价研究》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生态哲学、政治哲学、价值哲学中有关生态正义的理论为研究基础,以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行为与尺度、认识与实践的对立统一关系为思维径路,采用规范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统一,文献研究与比较研究相结合,历史分析与现实研究相呼应的研究方法,在对生态正义价值评价主体、生态正义价值评价客体、生态正义价值评价尺度等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阐释了生态正义价值实现的条件和生态正义价值实现的困境,并终提出了实现生态正义的途径和措施。
董岩,女,汉族,1980年6月17日生于内蒙古兴安盟,现在吉林省长春市工作,中国党党员。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经济贸易学院副院长。1999年考入长春税务学院(现吉林财经大学)法学专业学习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在学期间还修读了会计学注册会计师专业并取得了管理学士学位,2005年考入长春税务学院(现吉林财经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取得法学硕士学位,2011年考入吉林大学科学技术哲学专业取得哲学博士学位。吉林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吉林省法学会企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从事生态哲学、法哲学、经济法学研究。曾在《学术探索》《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生产力研究》《中国市场》等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获得省级学会奖励6项,出版专著1部,主编教材1部,主持和参与的省级以上的课题2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