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司法改革举措,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案例指导工作,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规范司法办案的作用,促进检察机关严格公正司法,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人民检察院自2017年1-10月,发布了第八批、第九批共计11个指导性案例。人民出版社现将这些指导性案例汇编成《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2017)》,以方便各级检查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法律工作者在司法实践中参照。
出版说明
人民检察院第八批指导性案例(2017年1月)
检例第28号:许建惠、许玉仙民事公益诉讼案
检例第29号:白山市江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江源区中医院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检例第30号:郧阳区林业局行政公益诉讼案
检例第31号:清流县环保局行政公益诉讼案
检例第32号:锦屏县环保局行政公益诉讼案
人民检察院第九批指导性案例(2017年10月)
检例第33号:李丙龙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检例第34号:李骏杰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检例第35号:曾兴亮、王玉生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检例第36号:卫梦龙、龚旭、薛东东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检例第37号:张四毛盗窃案
检例第38号:董亮等四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