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共分为8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导向标识系统规划布局,视觉导向标识系统设计,其他标识系统设计,标识本体,制作安装、检测验收和维护保养等。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3.1标识及标识系统
3.2公共建筑标识系统设置
4导向标识系统规划布局
4.1一般规定
4.2导向标识系统构成形式
4.3导向标识系统信息架构
4.4导向标识系统点位设置
4.5无障碍标识系统设置
5视觉导向标识系统设计
5.1一般规定
5.2人行导向标识空间位置
5.3人行导向标识版面设计
5.4车行导向标识空间位置与版面设计
5.5标识形态
6其他标识系统设计
6.1触觉标识系统设计
6.2听觉标识系统设计
6.3感应标识系统设计
6.4交互式标识系统设计
7标识本体
7.1一般规定
7.2材料
7.3结构
7.4供配电
7.5照明与显示
8制作安装、检测验收和维护保养
8.1一般规定
8.2制作与安装
8.3检测与验收
8.4维护与保养
附录A室内外标识照明的平均亮度最大允许值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