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317号)的要求,由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写过程中,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的工程施工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反复修改,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1章和5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和垫板,设备及材料进场,剪切设备,带钢连接设备,带钢表面处理设备,卧式连续退火炉,烘烤炉,环形退火炉,安全及环保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铁力路2501号,邮编:201900,传真:021—36214485,E—mail:shwyjszx@163.cor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