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研究》被认可为当代哲学很重要的“突破性”著作,它的影响不仅规定了当代许多有名哲学家的思维方向,而且远远超出了哲学领域。在《逻辑研究》第二卷中,作者将系统阐发现象学理论本身。第二卷第二部分的内容为“第六研究 现象学的认识启蒙之要素”,包括“靠前篇 客体化的意向与充实。认识作为充实的综合以及综合的各个阶段”;“第二篇 感性与知性”;“第三篇 对引导性问题的澄清”三部分。
第五逻辑研究关于意向性体验及其“内容”
导言
第一章意识作为自我之现象学内容及意识作为内知觉
§1“意识”一词的多义性
§2第一义:意识作为自我体验的实在现象学统一体。体验的概念
§3现象学的与通俗的体验概念
§4体验的意识与被体验的内容的关系不是现象学特有的那种关系
§5第二义:作为内知觉的“内”意识
§6第一意识概念起源于第二意识概念
§8纯粹自我和意识
第二章作为意向性体验的意识
§9布伦塔诺的“心理现象”界定之意义
§10作为“意向性”体验的描述性特征说明
§11避免术语联想引起的误解:a)“心的”或“内在的”客体
§12b)行为以及意识或自我与对象的关系
§13确定我们所用的术语
§14慎重对待关于行为作为一种描述上有根基之体验类的假定
§15同一现象学属(尤其是情感属)的体验是否能够由行为
及非行为二者组成
§16描述性内容与意向性内容的区别
§17在意向性对象意义上的意向性内容
§18简单行为与复合行为,根基性行为与有根基行为
§19复合行为中的注意功能。字词与意义的现象学关系之例子
§20一种行为的性质与质料之间的区别
§21意向性本质与意义性本质
第三章行为的质料与其基础性的观念呈现
§22关于行为的质料与性质的关系问题
§23质料被理解作“纯观念呈现”行为的一种根基性行为
§24难点:性质种类的区分化问题
§25两种解决可能性的进一步分析
§26对所提出的理解的思考与否定
§27直接直观的证实。知觉观念与知觉
§28在判断中事态的特殊研究
§29继续:对事态的纯观念呈现的“确认”或“认同”
§30作为“纯观念呈现”的语词与句子之同一性理解
§31对于我们的理解的一种最终反对。纯观念呈现与分离的
质料
……
第四章特别相关于判断理论的根基性观念呈现之研究
第五章关于判断理论的进一步讨论。“观念呈现”作为名词
行为与命题行为的统一性质属
第六章有关观念呈现与内容二术语之最重要歧义性的综述
第六逻辑研究认知现象学阐释原理
前言
第一部分
客颜化的意向及充实化。作为充实化与其层级之综合的认知
第二章客体化意向的间接特性说明与其按照“充实综合”区分
所获得的本质子类
第三章论认知层阶的现象学
第四章相容性与不相容性
第五章充分适当性的理想。明证性与真理内容及意识
作为内知觉
第二部分
感性与理解
第六章感性直观与范畴直观
第七章关于范畴性再现的研究
第八章真正的与非真正的思想的先天性法则
第三部分
引导性问题的阐明
第九章非客观化行为作为意义的看似充实化
附录外知觉与内知觉。物理现象与心理现象
中译本附录回忆我与《逻辑研究》的一段“书缘”
德、法、英、中现象学用语对照表
埃德蒙德 · 胡塞尔(Edmund Husserl,1858-1938),德国犹太裔哲学家,20世纪欧陆影响卓著的哲学思潮“现象学”的奠基人,现当代西方思想界影响很大的哲学家之一。曾先后任教于哈雷、哥廷根、弗莱堡大学。《全集》出版已逾40卷。胡塞尔现象学以数学和逻辑学的理性主义为模型,强调在心理、精神、文化、思想领域内的思维严格理性化实践,以期为主体性范畴奠定坚实的理性基础,故可被视为“西方**”传统内的靠前宗师。
李幼蒸,1936年11月11日生于北平。现为旅美独立学人,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文明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2000年至今),靠前符号学学会(IASS)副会长(2004-2014)。曾任职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1978-1995)、德国鲁尔大学哲学所客座研究员(1990-1997)、法国高等社会科学院(EHESS)短期访问教授(1990)。曾于1982-2004年期间先后担任访问学者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哲学系、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弗吉尼亚大学比较文学中心、斯坦福大学比较文学系,德国慕尼黑大学哲学所、柏林工大语言学所,法国人文科学基金会研究中心(MHS),芬兰赫尔辛基大学符号学中心,日本成诚大学文学院、东京大学英语系,中国香港中文大学哲学所、台湾地区地区大学哲学所、辅仁大学比较文学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