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宏观上研究世界各个大的法律制度、法系之间的关系,大体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比较法的一般理论,介绍了比较法的范围和框架、比较法的方法论、比较法的历史、比较法的作用、世界法律体系的分类等比较法的基础理论问题;第二部分为评价的比较法,包括法的结构、法的渊源、法的适用、监察制度、法律职业的比较研究;第三部分为沿革的比较法,包括法律发展的全球视角,前现代、现代和当代不同法律制度之间关系的研究,法律和全球化研究,以及区域一体化研究。
目 录
篇 比较法的一般理论
章 比较法的范围和框架 3
节 比较法的范围 3
第二节 比较法的框架 5
第二章 比较法的方法论 9
节 叙述的比较法的方法论 9
第二节 评价的比较法的方法论 12
第三节 沿革的比较法的方法论 19
第四节 比较法的程序 21
第三章 比较法的历史 24
节 早期比较法的萌芽 24
第二节 19世纪比较法的发展 30
第三节 20世纪比较法的发展 36
第四章 比较法的作用 41
节 比较法在理论上的作用 41
第二节 比较法在立法中的运用 43
第三节 比较法在司法中的运用 58
第四节 比较法在国际法上的作用 65
第五章 世界法律体系的分类 68
节 世界法律体系分类的标准 68
第二节 世界法律体系的分类 74
第三节 关于世界法律体系划分的几点思考 87
第四节 比较法研究中的中国法 89
第二篇 评价的比较法
第六章 法的结构的比较研究 109
节 法的结构概述 109
第二节 公法与私法 110
第三节 普通法与衡平法 117
第四节 联邦法与州法 126
第五节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结构 132
第七章 法的渊源的比较研究 141
节 法的渊源概述 141
第二节 制定法 143
第三节 法律解释 151
第四节 判例法 154
第五节 宗教法 161
第六节 习惯法 163
第八章 法的适用的比较研究 166
节 法的适用概述 166
第二节 普通法院 167
第三节 仲裁和调解 177
第四节 法的适用的发展趋势 180
第九章 监察制度的比较研究 187
节 监察制度的兴起与分类 187
第二节 不同区域的监察制度 189
第三节 监察制度的发展趋势 194
第十章 法律职业的比较研究 196
节 法律职业概念的比较 196
第二节 主要国家的法律职业 199
第三节 律师职业的发展趋势 210
第三篇 沿革的比较法
第十一章 法律发展的全球视角 221
节 全球法的整体观 221
第二节 全球法发展的历史阶段 223
第三节 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 225
第十二章 前现代不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 228
节 古代中国的朝贡制度和中华法系的形成 228
第二节 古罗马的行省制度和罗马法系的形成 233
第三节 封建制度下不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 237
第十三章 现代不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 242
节 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国家 243
第二节 西方的自由主义法治国家 246
第十四章 当代不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 260
节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法律制度:对自由主义法律模式的挑战 260
第二节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法律制度:新自由主义的经济—法律模式 270
第三节 当代的国际关系的制度化 278
第十五章 法律和全球化 289
节 全球化对法律的影响 289
第二节 法律与全球化的理论 292
第十六章 区域一体化研究 301
节 欧盟法概述 301
第二节 欧盟法与成员国法的关系 305
第三节 欧盟法的意义和性质 310
参考文献 317
朱景文,1948年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与优选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兼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靠前社会哲学与法哲学学会中国分会副会长。1987―1988,美国夏威夷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1996―1997,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富布赖特不错访问教授;1999―2000,荷兰莱顿大学欧洲中心不错访问教授(中欧高等教育合作项目);2003―2008,比利时布鲁塞尔欧洲法学理论研究院客座教授;2012年,日本名古屋大学法学院特任教授;2013年,美国印第安纳大学访问教授。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社会学、比较法学、法律与优选化研究等。出版《比较法社会学的框架和方法》《法社会学》《比较法总论》《优选化条件下的法治国家》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