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A.邦德将宪法解释中的争议归纳为两种裁判风格:司法“技术家”和司法“政治家”。前者以宪法文本、对文本的原初理解和人民的历史经验为指导解释宪法,后者以道德和政治理想,以及公共福利为指导解释宪法。但只有前一种形式才能将法治和宪法维持在民主状态下;司法“政治家”的行为易对民主造成破坏。另外,司法“技术家”对人民的非常不错予以尊重的同时还强化了对非常不错的宪法性约束。
章争论: 大法官应当怎样解释宪法?5
第二章选择: 法官应当像政治家还是像工艺师那样行事?21
第三章选择的重要性: 法治是否取决于司法裁判的风格?35
第四章司法裁判的混合型风格——大法官能否兼采政治家和工艺师的行事方式?45
第五章司法裁判的对立风格——政治家与工艺师在裁判时有何差别?62
第六章技术型司法: 为何大法官应像工艺师那样裁判?71
第七章对政治型司法的异议——为何大法官应避免像政治家那样裁断?91
第八章结论: 技术型法官将如何确保法治的胜利?107
作者:詹姆斯·A.邦德(James A. Bond),西雅图大学法学院荣誉教授,曾任普及桑大学法学院(现西雅图大学法学院)院长,曾经任教于维克森林大学、华盛顿和李大学。年轻时曾参与民权运动,后长期担任公民权利保护基金会主席,他致力于为个人合法权利受公权力侵害的公民提供帮助。作为一位宪法学者,他主要关注很高法院如何行使权力以保护个人免受国家权力侵害的问题。译者:陈林林,法学博士、博士后,现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导,浙江大学法学理论学科点负责人,研究领域为法理学、司法决策的跨学科研究,译有《法律与道德》、《解读宪法》、《英美法中的形式与实质》等书,主持重量、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三次,入选教育部新世纪很好人才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层次培养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