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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学/普通高等教育法学精品教材
商品编号:3438168
ISBN:9787519736996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胡建森著
出版日期:2019-06-01
开本:16
装帧:暂无
中图分类:D925.301
页数:19674
册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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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全新法律规定及其司法解释,对行政诉讼法学的概念、理论、制度进行全景式介绍与阐释的法学教材,亦为我国有名行政法学专家胡建淼教授的独著式代表作。在结构上,全书共设八篇十八章,分为绪论—诉讼范围—组织和管辖—诉讼主体—证据和依据—普通诉讼程序—特别类型和特别规定—程序保障制度,以建构我国行政诉讼法学知识体系;在体例上,每章设有“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疑难问题探讨”,在条分缕析的同时,更启发读者深入思考,以实现理论与实践、基础与前沿、知识与思考的融合。
细目篇绪论章行政诉讼节行政诉讼的概念一、行政诉讼的概念二、行政诉讼的特征三、行政诉讼相关区别第二节行政诉讼的类型一、行政诉讼的类型化二、国外行政诉讼的类型三、中国行政诉讼类型关系第三节行政诉讼的功能一、解决行政争议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第四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行政诉讼旨在“控制权力”还是“维护权力”?二、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的功能何以体现?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二章行政诉讼法节行政诉讼法及其历史发展一、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二、行政诉讼法的历史发展三、行政诉讼法的效力范围第二节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一、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二、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三、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第三节行政诉讼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一、行政诉讼法的指导思想二、行政诉讼法基本原则三、行政诉讼法特有原则第四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如何理解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地位平等?二、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到底是绝对原则还是相对原则?三、如何评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三章行政诉讼范围(一)节行政诉讼范围及其划定一、行政诉讼范围二、确定行政诉讼范围的意义三、确定行政诉讼范围的因素和方式四、确定行政诉讼范围的两条主线第二节“行政行为”的范围一、行政活动与行政行为二、行政行为的概念演进三、《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行为”的定位四、从行政行为范畴看诉讼范围五、从行政决定与行政规定看诉讼范围第三节“合法权益”范围一、公民权利与利益的概念基础二、“人身权、财产权”的限制与突破三、从“人身权、财产权”到“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四、解读《行政诉讼法》(2017)2条款2项第四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新行政诉讼法为何要以“行政行为”代替“具体行政行为”?二、行政行为侵犯公民的“政治权利”到底是否可诉?三、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合法权益”是否必须由法律明文规定?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四章行政诉讼范围(二)节行政诉讼肯定范围一、行政处罚行为二、行政强制行为三、行政许可行为四、行政确权行为五、行政征收征用和补偿决定六、行政不作为七、侵犯经营权八、认为侵犯公平竞争权九、违法要求履行义务十、认为侵犯社会保障权十一、行政协议及行为十二、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案件第二节行政诉讼否定范围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三、行政机关人事管理行为四、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第三节特别情形可诉性的明确一、《行政诉讼法解释》(2018)列举的不可诉情形二、政府机关对国有企业及资产监督管理行为三、其他司法文件及指导性案件所表明的态度第四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是否内部行政行为一概不可诉?二、政府采购行为是否可诉?三、“责令改正违法”属于什么行为性质?是否可诉?四、如何分辨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与刑事侦查行为?五、公安交通部门对驾车者违章“记分”是否可诉?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火灾事故认定等行为是否可诉?七、对土地的征收决定是否可诉?八、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上“黑名单”是否可诉?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五章行政审判组织节行政审判体制一、世界行政审判体制二、行政法院体制与普通法院体制三、中国行政审判体制第二节行政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一、行政审判组织二、人民法院组织体系三、普通法院与行政审判权四、专门法院与行政审判权五、巡回法庭和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第三节行政审判机构——行政审判庭一、设立行政审判庭的依据二、行政审判庭的组织和职能第四节行政审判人员——行政审判法官一、法官二、行政审判法官第五节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一、合议庭二、审判委员会第六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中国行政审判体制应当如何改革?二、在中国有必要设立行政法院吗?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六章行政诉讼管辖节行政诉讼管辖理论一、行政诉讼管辖的概念和特征二、行政诉讼管辖相关概念区别三、行政诉讼管辖的分类和制度结构四、确定行政诉讼管辖的意义和原则第二节行政诉讼级别管辖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三、不错人民法院管辖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第三节行政诉讼地域管辖一、地域管辖概念和确定原则二、地域管辖制度结构三、一般地域管辖制度四、特殊地域管辖制度第四节巡回法庭、专门法院和跨行政区划法院管辖一、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管辖二、海事法院的管辖三、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四、跨行政区划法院的管辖第五节行政诉讼其他管辖一、相对集中管辖和异地交叉管辖二、提级管辖和一并管辖三、指定管辖四、移送管辖五、管辖权转移第六节管辖恒定原则与管辖权异议一、管辖恒定原则二、管辖权异议及条件三、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第七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最高人民法院是否有权确立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二、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是否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三、如何把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范围?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七章行政诉讼原告节行政诉讼原告的基本概念一、行政诉讼原告的概念与特征二、行政诉讼原告的相关概念三、行政诉讼原告的种类与诉讼地位第二节行政诉讼原告范围的拓展一、从主观标准到客观标准二、从相对人到相关人三、从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到利害关系第三节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一、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理论二、行政诉讼原告的载体: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三、行政诉讼原告的载体:行政相对人与行政相关人四、行政诉讼原告的诉讼能力五、原告与行政行为之间的利害关系第四节原告资格的具体认定一、有关权益人的原告资格二、有关企业和出资人的原告资格三、有关农村经济中的原告资格四、基于程序而形成的原告资格第五节原告资格的转移一、原告资格的转移的特征和条件二、公民原告资格的转移三、法人或其他组织原告资格的转移四、原告资格转移的程序第六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如何理解“利害关系”与“法律上利害关系”之间的区别?二、国有企业被处分,其是否具有原告资格?三、公民的监护人是否具有原告资格?四、在拐卖人口案件中家属是否具有原告资格?五、死亡公民的近亲属起诉是否存在顺序问题?其是否有平等的诉权?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八章行政诉讼被告节行政诉讼被告的基本概念一、行政诉讼被告的概念与特征二、行政诉讼被告的相关概念三、行政诉讼被告的种类和诉讼地位第二节行政诉讼被告资格一、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理论二、行政诉讼被告载体三、被告的诉讼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第三节被告资格的具体认定一、直接诉讼案件中的被告二、经过复议的行政案件中的被告三、授权关系中的被告四、委托关系中的被告第四节司法解释所明确的被告一、《行政诉讼法解释》(2018)二、《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节共同被告的资格认定一、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二、行政主体之间的共同被告三、行政复议关系中的共同被告四、非行政主体的共同被告问题第六节被告资格转移和被告的追加、变更一、被告资格的转移二、对被告的追加三、变更被告与被告的变更第七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国家、国务院、党组织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吗?二、在行政不作为状态中,是否存在共同不作为的被告?三、授权依据法不够格时,可否视为委托并由此确定被告?四、受委托组织超越委托权限时,以谁为被告?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九章行政诉讼其他参与人节行政诉讼第三人一、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概念和特征二、行政诉讼第三人与原、被告三、行政诉讼第三人种类、情形和地位四、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时间和方式第二节行政诉讼法定代表人和共同诉讼代表人一、行政诉讼法定代表人二、共同诉讼代表人第三节行政机关负责人和相应工作人员一、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范围界定二、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诉讼地位三、行政机关相应工作人员及诉讼地位第四节行政诉讼代理人一、行政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和特征二、行政诉讼代理人种类及范围三、对诉讼代理人的授权委托四、行政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五、行政诉讼代理人——律师第五节行政诉讼其他参与人一、证人二、鉴定人三、翻译人员第六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否也存在具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之分?二、《行政诉讼法》(2017)第29条第2款规定第三人的上诉权是基于主观标准还是客观标准?三、律师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时,是否依然拥有调查和收集证据的权利?四、在同一个案件中,一个诉讼代理人是否可以同时代理多个当事人进行诉讼?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十章行政诉讼证据节行政诉讼证据的基本概念一、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二、行政诉讼证据的法律特征三、行政诉讼证据与行政程序证据四、行政诉讼中的“新的证据”第二节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和要求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第三节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及分配一、举证责任及后果二、被告的举证责任三、原告的举证责任四、第三人的举证责任第四节证据的提交、补充、调取和保全一、证据的提交二、证据的补充三、证据的调取四、证据的诉讼保全第五节对证据的交换、质证和认证一、对证据的交换二、对证据的质证三、对证据的认证四、最佳证明与认证规则五、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第六节关于证人和执法人员的出庭一、证人出庭作证的权利与义务(作证的豁免)二、申请出庭与传唤出庭三、证人出庭费用及承担四、当事人和执法人员出庭说明五、作伪证的法律后果第七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如何为行政诉讼证据重新定性?二、行政诉讼证据是否只限于《行政诉讼法》(2017)第33条规定的八种?三、行政机关据以作出行政行为的规范性文件是否也属于证据?四、禁止被告事后补证,这里的“事后”在时间上如何把握?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十一章行政诉讼依据节行政诉讼依据及适用一、行政诉讼依据二、行政诉讼依据与行政行为依据三、行政诉讼依据的适用第二节行政诉讼依据范围及效力等级一、行政诉讼依据的范围二、行政诉讼依据的效力等级三、行政诉讼对民事诉讼法的适用第三节行政诉讼依据的适用原则一、适用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原则二、地域适用原则三、就近适用原则四、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五、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六、有利于相对人原则七、不让违法者获益原则第四节行政诉讼依据的冲突及处理一、行政诉讼依据的冲突二、下位法与上位法的抵触三、行政诉讼依据的改变、撤销和裁决第五节行政诉讼依据的选择和引用一、规范依据的选择规则二、几项特殊的选择规则三、直接选择与请示选择四、裁判文书对规范依据的引用第六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行政诉讼可以适用宪法吗?二、行政诉讼可以适用民事或刑事法律规范吗?三、其他规范性文件可以作为行政诉讼依据吗?四、国务院的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具有同等效力吗?五、相对人行为时法、行政主体处理时法与人民法院审判时法不一致时如何适用?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十二章行政诉讼审程序节起诉一、起诉的概念和特征二、起诉方式和条件三、前置性程序四、起诉期限五、起诉期限的扣除和延长六、几种特殊情况的起诉七、起诉状和有关材料第二节受理一、立案审查和受理二、立案登记制三、驳回起诉四、对受理行为的程序规制五、答辩和答辩状第三节审理一、审理的基本方式二、审理中需处理的几个关系三、庭审的基本程序四、审理中被诉行政行为的改变第四节裁判(一)一、行政裁判概述二、行政裁定三、行政判决四、判决的基本范畴五、判决的宣告方式第五节裁判(二)一、驳回诉讼请求判决二、撤销判决三、履行判决四、给付判决五、确认违法判决六、确认无效判决七、变更判决八、其他判决第六节简易程序一、简易程序的概念和特征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三、简易程序的简化内容四、简易程序的转换第七节一审审限一、审限和时间长度二、审限的计算三、审限的延长第八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履行判决只适用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法定职责案件,还是适用所有的行政不作为案件?二、起诉行政主体行政行为无效,是否不受时效限制?三、因不动产提起诉讼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是否适用所有行政案件?四、简易程序是否只限于基层人民法院适用?五、“明显不当”与“滥用职权”之间是什么关系?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十三章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节上诉一、上诉及上诉人二、上诉状和上诉行为三、上诉裁判和二审法院四、上诉期限五、不上诉或逾期上诉的后果第二节受理一、接收上诉状二、审查与立案三、组成合议庭第三节审理一、审理形式:开庭审理和公开审理二、审理范围:全面审查三、审理程序四、审理地点第四节裁判一、对上诉案的具体裁判二、关于发回重审次数的限制三、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判决第五节二审审限一、审限和时间长度二、审限的计算三、审限的延长第六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对上诉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是否违背“不告不理”的司法原则?二、二审中行政机关能否改变被诉行政行为?三、行政诉讼需要确立上诉禁止不利变更吗?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十四章行政诉讼再审程序节再审制度一、再审的概念和特征二、再审类型三、再审与一二审的关系四、再审的法律意义第二节再审范围和条件一、再审范围二、再审条件第三节当事人申请再审一、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二、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三、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与方式四、再审申请书及有关材料第四节人民法院提起再审一、人民法院依职权再审二、基于自我监督的再审三、基于层级监督的再审第五节人民检察院监督再审一、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权二、人民检察院抗诉与再审三、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与再审四、当事人申请抗诉和检察建议五、人民法院对抗诉案的处理第六节再审法院和再审案件的处理一、再审法院二、立案审查三、再审案件的处理四、再审不停止原裁判执行原则五、申请再审一次原则第七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再审是否适用所有裁定?二、行政机关是否也可以申请再审?三、人民检察院是否对“违反自愿原则”的调解书不得抗诉?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十五章行政诉讼执行程序节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执行力一、行政诉讼执行的概念和特征二、判决、裁定和调解的执行力三、行政诉讼执行的分类第二节执行主体及管辖一、执行主体二、执行管辖第三节执行对象和执行措施一、执行对象与执行措施二、对行政相对人的执行措施三、对行政主体的执行措施第四节申请执行和移送执行一、执行申请人及申请期限二、申请材料三、申请方式四、移送执行第五节立案和执行程序一、立案审查二、执行前的准备三、执行程序四、执行异议和权利救济五、执行和解、中止、终结、结案和回转第六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行政机关到底是否具有普遍的行政诉讼执行权?二、行政机关对司法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执行属于什么性质?三、行政诉讼执行适用执行和解吗?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十六章行政诉讼特别类型节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一、政府信息公开二、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可诉性三、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第二节行政赔偿和补偿诉讼一、行政赔偿和补偿二、行政赔偿诉讼三、独立请求赔偿诉讼的程序四、行政补偿之诉第三节行政协议诉讼一、行政协议概念和特征二、行政协议诉讼及受案范围三、行政协议诉讼的当事人四、行政协议诉讼的程序制度五、行政协议诉讼中的判决第四节行政公益诉讼一、行政公益诉讼的概念和特征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三、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四、行政公益诉讼当事人和诉讼管辖五、行政公益诉讼程序第五节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诉讼一、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诉讼的确立二、“维持”决定与共同被告的认定三、诉讼管辖的确定四、举证责任的分配五、审理与判决第六节相关民事争议一并处理的诉讼一、相关民事争议一并处理案件二、相关民事争议一并处理的条件三、相关民事争议一并处理诉讼的申请与立案四、法院管辖和审查五、法院判决和当事人上诉六、民事争议一并处理的诉讼费用第七节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的诉讼一、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二、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案件三、一并审查请求的提出与受理四、法院管辖和审查五、处理结果和监督第八节对非诉行政行为的执行一、非诉行政行为执行的概念和特征二、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执行:条件三、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执行:管辖和执行措施四、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执行:审查和执行程序五、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六、权利人申请的非诉执行七、关于“裁执分离”的改革第九节涉外行政诉讼一、涉外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二、涉外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三、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四、委托中国律师的规定第十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行政协议诉讼是否只限于针对行政协议行为的诉讼?二、在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诉讼中,为什么人民法院不能只审查复议行为?三、原告不申请,人民法院对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能主动审查吗?四、相对人不起诉但申请了复议,行政机关还可申请非诉执行吗?五、人民法院在非诉执行程序中的执行行为是行政行为还是司法行为?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十七章行政诉讼特别规定节关于行政诉讼中的司法调解一、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原则及例外二、适用司法调解的行政案件三、司法调解的原则和基本要求四、司法调解的法律程序五、司法调解的法律效力第二节关于行政许可诉讼的规定一、许可诉讼的受理范围二、被告的认定三、起诉和受理四、审查和判决五、证据和法律适用六、赔偿补偿及调解第三节关于土地房屋诉讼的规定一、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节关于商标授权确权诉讼的规定一、对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行为审查的范围二、禁止注册商标三、商标的显著特征四、驰名商标的保护五、代理人、代表人申请商标六、当事人的在先权利七、不当手段和恶意注册八、商标评审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九、审理和裁判第五节关于工伤保险诉讼的规定一、有关工伤及有关情形的认定二、有关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认定三、对第三人的追诉不影响工伤认定四、有关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五、有关工伤认定案件的审理第六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对行政案件的司法调解是否不得超越自由裁量范围?二、对行政案件的司法调解,是否适用所有的诉讼阶段?三、房屋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供的房屋登记申请材料负有多大的审查责任?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第十八章行政诉讼保障制度节诉讼回避制度一、回避的概念和定性二、回避制度的法律依据三、回避人员和回避事由四、回避的申请和决定第二节诉讼保全制度一、诉讼保全的概念及法律依据二、保全法院和保全措施三、保全申请与裁定四、提供担保五、财产保全的解除第三节行政行为的先予执行和停止执行一、诉讼不停止行政行为执行原则二、停止执行三、先予执行第四节缺席判决、诉讼处罚和犯罪移送一、当事人不到庭和缺席判决二、对妨碍诉讼的处罚制度三、对违法乱纪行为监督和犯罪移送第五节撤回诉讼与重新诉讼一、撤回诉讼二、重新诉讼第六节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一、诉讼中止二、诉讼终结第七节期间、送达、费用一、期间二、送达三、诉讼费用第八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一、如何解读《行政诉讼法》(2017)第55条?二、法官和律师是师生关系是否适用回避?三、诉讼不停止执行与先予执行制度是否矛盾?四、每周的双休日是否属于“节假日”?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行政诉讼制度归纳表表1原告提起行政诉讼期限表表2原告认定情形归纳表表3被告认定情形归纳表规定复议前置诉讼的法律行政法规目录直接赋予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授权法律目录
胡建淼,男,1957年11月生于浙江省慈溪市,1989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1995年8月起任原杭州大学副校长,1998年9月起任浙江大学副校长,2007年10月起任浙江工商大学校长,2010年12月调任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现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胡建淼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兼行政法治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东亚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政法研究会顾问,很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和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委员,很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北京市第十四届、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和法制委员会成员,北京市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主任。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人民政府特殊津贴”,1995年获中国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1997年入选“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曾兼任律师和中国靠前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3年。长期从事公法和行政法研究,自1990年以来,曾到美国斯坦福大学、英国爱丁堡大学、澳大利亚西澳大学、德国基尔大学、法国马赛大学等作过访问学者或学术交流。自1987年以来,共出版《行政法学》《比较行政法》《论公法原则》《行政强制法论》等著作九十余部(含合著),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百余篇(含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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