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日本当代民法教科书里精当和细致的典范,新颖的法学讲义模式在日本法学界享有广泛赞誉。本书易懂但不浅显,编写由浅入深、逻辑严谨,大量的引证注释几乎囊括了日本相关领域发展至今天的主要成果。对于民法的学习相当的有益。
要件事实、规范构造分析的意义及本书中表格的读法
凡例
1法律学的学习意味着什么
Ⅰ序
Ⅱ学习法律学是背诵六法全书吗
1一般人对法律的印象2为什么仅仅熟记六法全书成不了法律家
Ⅲ判例和学说的作用
1判例的作用2学说的作用
Ⅳ结语——法律学的学习意味着什么
2民法的全貌
Ⅰ序
Ⅱ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位置
1公法与私法2作为私法基本法的民法
Ⅲ民法的对象——财产法与家族法
1家族法2财产法
Ⅳ财产法的基本构造
1所有与契约2财产法的基本构造——物权与债权
Ⅴ民法典的构成
1潘德克吞模式的采用2构成的概要
Ⅵ民法总则的涵义和构造
1何谓民法总则2民法总则的基本构造3本书的构成
Ⅶ日本民法的历史
1民法典的成立史2民法学史3民事立法的展开
3权利能力、意思能力、行为能力
Ⅰ序
Ⅱ权利能力
1何谓权利能力2权利能力的始期3权利能力的终期
Ⅲ意思能力
1何谓意思能力2无意思能力的效果——无效
Ⅳ行为能力
1何谓行为能力2行为能力制度的修改——成年监护制度的创设
Ⅴ意思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关系
1效果的异同2竞合问题——无效与撤销的二重效果
4行为能力各论Ⅰ
Ⅰ序
Ⅱ成年监护的问题构造
1制度整体的构造2法定监护的问题构造
Ⅲ法定监护Ⅰ——监护
1监护的开始2监护开始的效果3监护的终止
Ⅳ法定监护Ⅱ——保佐
1保佐的开始2保佐开始的效果3保佐的终止
Ⅴ法定监护Ⅲ——辅助
1辅助的开始2辅助开始的效果3辅助的终止
Ⅵ任意监护
1任意监护的必要性2任意监护契约的成立3任意监护契约的效力
4任意监护契约的终止
5行为能力各论Ⅱ·失踪
Ⅰ序
Ⅱ未成年人
1未成年人与保护人2未成年人所为之法律行为的效力
3撤销之情形的效果
Ⅲ对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相对人的保护
1相对人的催告权2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诈术
Ⅳ失踪
1住所2不在人的财产管理3失踪宣告
6法律行为总论
Ⅰ序
Ⅱ法律行为概念的涵义
1法律行为2准法律行为
Ⅲ法律行为制度的基本原理
1私域自治和契约自由2私域自治、契约自由存在的问题
3对私域自治、契约自由的介入
Ⅳ法律行为法的问题构造
1法律行为的效力——基本型2法律行为的效力——代理
7法律行为的成立、解释
Ⅰ序
Ⅱ总论——法律行为和意思表示
1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2意思表示的涵义和构造3意思表示的基本原理
Ⅲ意思表示的成立
1表示行为是否需要2效果意思是否需要3表示意识是否需要
Ⅳ意思表示的生效
1意思表示的生效时期2表意人死亡和丧失行为能力所产生的影响3基于公示的意思表示
Ⅴ法律行为的解释
1何谓法律行为的解释2契约的解释
8心里保留和虚伪表示
Ⅰ序
Ⅱ心里保留
1何谓心里保留2基于心里保留之意思表示的效力
3意思的存在与否和心里保留——以借用名义的事件为素材
Ⅲ虚伪表示
1何谓虚伪表示2虚伪表示的效力
……
9错误Ⅰ——总论
10错误Ⅱ——各论
11欺诈、胁迫
12法律行为的内容规制
13消费者契约法
14无效与撤销、条件与期限
15代理总论、基本要件
16无权代理
17表见代理Ⅰ
18表见代理Ⅱ
19法人总论、法人制度Ⅰ——设立、组织·运营管理、变动·再编
20法人制度Ⅱ——法人的外部关系
21法人以外的团体
22时效总论、时效的完成Ⅰ
23时效的完成Ⅱ
24时效的援用、放弃
25民法的基本原则
判例索引
事项索引
译后记
山本敬三,京都大学法学教授。日本知名民法学者。解亘,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