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前私法调整的特定社会关系是靠前民事关系。它是在靠前民事交往过程中形成的,用来调整靠前民事关系和解决靠前民事争议的,规定在靠前法、一些国家的判例法、靠前条约和靠前惯例中的关于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冲突规范、靠前民事诉讼和靠前商事仲裁程序规范的总称,是靠前法中一个具有强行性的部门法。本教材共分为四编。编“总论”阐述了靠前私法的概念、靠前民事法律冲突、靠前私法的任务、性质和历史发展,介绍了冲突规范和准据法及其确定,与适用冲突规范有关的制度,考察了靠前私法的主体和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第二编“靠前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叙述了自然人、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法律行为、代理和时效的法律适用,分析了婚姻家庭关系、继承关系、物权关系、合同之债、靠前经济贸易关系、非合同之债和知识产权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和实践。第三编“靠前民事诉讼与靠前商事仲裁”介绍了靠前民事诉讼当事人、靠前民事管辖权、靠前民事诉讼中的期间和诉讼保全,以及靠前民事司法协助方面的域外送达、域外调查取证和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阐述了靠前商事仲裁协议、靠前商事仲裁的法律适用、靠前商事仲裁程序、靠前商事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问题。第四编“区际私法”考察了区际法律冲突和区际私法,中国“一国两制”下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以及中靠前地(大陆)与港澳台之间的民事司法协助问题。
编 总论
章 国际私法概论
节 国际私法的概念
第二节 国际民事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
第三节 国际私法的渊源
第四节 国际私法的性质
第五节 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任务和作用
第六节 国际私法和国际私法学
第二章 国际私法和国际私法学的历史发展
节 国际私法的历史发展观
第二节 国际私法的发展历史
第三节 国际私法学的发展历史
第四节 国际私法和国际私法学的发展展望
第三章 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节 冲突规范
第二节 系属公式
第三节 准据法
第四章 与适用冲突规范有关的制度
节 识别
第二节 反致
第三节 法律规避
第四节 外国法查明
第五节 公共秩序保留
第五章 国际私法主体
节 自然人
第二节 法人
第三节 国家
第四节 国际组织
第六章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
节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概念和历史发展
第二节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几种制度
第三节 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
第二编 国际民事关系法律适用
第七章 自然人、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节 自然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第二节 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第八章 法律行为、代理和时效的法律适用
节 法律行为的法律适用
第二节 代理的法律适用
第三节 时效的法律适用
第九章 婚姻家庭的法律适用
节 结婚的法律适用
第二节 离婚的法律适用
第三节 夫妻关系和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四节 扶养、监护和收养的法律适用
第十章 继承的法律适用
节 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第二节 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
第三节 无人继承财产的法律适用
第十一章 物权的法律适用
节 物权及其法律冲突
第二节 物之所在地法原则
第三节 不动产、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
第四节 权利财产的法律适用
第五节 信托财产权的法律适用
第六节 国有化
第十二章 合同的法律适用
节 国际合同及其法律适用理论
第二节 合同准据法及其确定方法
第三节 中国关于合同法律适用的规定
第十三章 国际经济贸易关系的法律适用
节 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适用
第二节 国际技术转让的法律适用
第三节 国际服务贸易的法律适用
第四节 国际投资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五节 国际金融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六节 国际票据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七节 国际保理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八节 国际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十四章 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
节 侵权行为之债及其法律冲突
第二节 一般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
第三节 特殊类型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
第四节 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适用
第十五章 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节 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和法律冲突
第二节 权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
第三节 商标权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
第四节 著作权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
第三编 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
第十六章 国际民事诉讼
节 国际民事诉讼概述
第二节 国际民事诉讼当事人
第三节 国际民事管辖权
第四节 国际民事诉讼中的期间和诉讼保全
第五节 国际民事司法协助
第十七章 国际商事仲裁
节 国际商事仲裁概述
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
第三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适用
第四节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
第五节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撤销
第六节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执行
第四编 区际私法
第十八章 区际法律冲突和区际私法
节 区际法律冲突
第二节 区际私法
第三节 区际私法与国际私法
第十九章 中国“一国两制”下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
节 中国“一国两制”下的法律冲突
第二节 中国内地(大陆)与港、澳、台之间的法律适用
第三节 中国港、澳、台之间的法律适用
第二十章 中国内地(大陆)与港、澳、台之间的民事司法协助
节 区际民事司法协助概述
第二节 内地与香港之间的民事司法协助
第三节 内地与澳门之间的民事司法协助
第四节 大陆与台湾地区之间的民事司法协助
附录
参考文献
杜焕芳,男,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常务副书记、副院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