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概要》是认可的法制史名著,堪称以近代部门法理论研究法制史的经典性著作。本书与传统法制史研究重考据不同,着重按照法律门类系统梳理史料,其关于中华法系演进的理论独成一家。本书为作者数部著作中影响优选的一部,被法学界誉为开专题史研究之先的著作。几十年来,这部著作影响着海峡两岸的几代法律学人。
序
《中国法制史》1934年版序
编 总论
章 开宗明义
一、认识论
(甲)我国向时所称之“法制”含义
(乙)东瀛学者所称之“法制”含义
(丙)法制机构所称之“法制”含义
(丁)立法机关所称之“法制”含义
二、目的论
(甲)中国法制史与综合法学
(乙)中国法制史与中国法系
(丙)中国法制史与现行法制
(丁)中国法制史与中国学人
三、方法论
(甲)史所疑者不应信以为史
(乙)朝代兴亡不应断以为史
(丙)或种标准不应据以为史
(丁)依个人主观不应擅以为史
第二章 探源索流
一、从变法上以言其变
(甲)关于变法中之变者
(乙)关于变法中之不变者
二、从律统上以言其变
(甲)关于律统之首次变化者
(乙)关于律统之再次变化者
(丙)关于律统之三次变化者
三、从法学上以言其变
(甲)法学之盛限于战国
(乙)律家之著仅在汉魏
(丙)律学之衰始于东晋
第三章 固有法系
一、中国固有法系之存在
(甲)就时间而言
(乙)就空间而言
二、中国固有法系之形成
(甲)中国固有法系源于神权而无宗教化色彩
(乙)中国固有法系源于天意而有自然法精神
三、中国固有法系之特征
(甲)礼教中心
(乙)义务本位
(丙)家族观点
(丁)保育设施
……
第二编 各论
第三编 后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