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共分为四篇十六章,分别对集体土地征收纠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纠纷、违法建设用地查处纠纷、特殊程序纠纷四个方面予以专题解析,既涉及程序正义,也涉及实体正义,对拆迁实务与理论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总结。第一篇包含五章共25个案例,分别是集体土地征收必须经省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作出安置补偿方案要依据法定程序和法定期限;征收方作出补偿决定的依据;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征收人与被征收人依法签订补偿协议;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强拆主体及强拆责任的认定。第二篇包含五章共21个案例,分别为征收决定适用于国有土地且必须依程序作出;因未依法评估导致征收补偿决定不合法;对被征收应全面补偿并给予补偿选择权;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如何确定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强拆主体及强拆责任的认定。第三篇包含三章共15个案例,分别为违法建筑的认定主体;行政机关作出违法建筑拆除决定需遵循法定程序;行政机关拆除违法建筑需遵循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第四篇包含三章共11个案例,分别是制作或保存政府信息公开的机关具有公开相关信息的义务;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中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违法造成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损害的,行政相对人有权提起国家赔偿。
目录
第一篇集体土地征收纠纷
一、集体土地征收必须经省政府或者国务 院批准
1以“村民自治、社区改造”为名,实施集体土地征收被依法撤销
2征地批准后才办理相关林地审批手续,征地批复违法
3行政复议机关对征地批复的行政复议行为不履行法定职责,属于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4集体土地的征收必须取得省政府或国务 院的征地批复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无权发布拆迁公告
6市政府无权批准征收农村集体土地
二、作出安置补偿方案要依据法定程序和法定期限
7政府批准的安置补偿方案应符合法定程序
8无征地手续作出安置补偿方案批复违法
9超过法定期限发布安置补偿方案实施公告违法
三、征收方作出补偿决定的依据
10直接依据核量表作出的补偿数额违法
11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在存在地上附着物时才能使用
四、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征收人与被征收人依法签订补偿协议
12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应严格审查被征收人的主体资格
13违背真实意愿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应撤销
14征收补偿协议中补偿对象错误,补偿协议应撤销
15征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计算表,不等于补偿协议
16行政机关应及时履行对被征收人的安置补偿职责
五、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强拆主体及强拆责任的认定
17有证据证明强拆主体的,由该主体承担强拆的法律后果
18村委会实施的强制拆除,应视为政府委托实施的行为
19不能证明房屋由其他主体强制拆除的,由受益主体担责
20多个部门参与强拆,推定实施单位为适格被告
21街道办实施强拆属于超越法定职权
22镇政府不具备强制拆除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资格和职权
23村委会没有实施征地拆迁的职责
24未达成补偿协议,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被确认违法
25行政机关实施强拆行为,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二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纠纷
一、征收决定适用于国有土地且必须依程序作出
26征收决定内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撤销
27以征收决定的方式征收集体土地违法
28征收决定通告存在程序违法时应确认违法
29没有依法进行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的征收决定应撤销
30征收决定及安置补偿方案内容应符合法律规定
31《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未张贴于醒目之处属违法
二、因未依法评估导致征收补偿决定不合法
32评估机构选定不合法,依据该评估报告作出的补偿决定应撤销
33评估报告未依法定程序作出,依据该评估报告作出的补偿决定
应撤销
34评估报告未依法送达,依据该评估报告作出的补偿决定应撤销
35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应保障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申请复核和
鉴定的权利
36评估报告送达前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应撤销
37行政机关要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
证据
三、对被征收应全面补偿并给予补偿选择权
38征收补偿决定未对被拆迁人进行全面补偿应撤销
39未保障被拆迁人补偿选择权的补偿决定应撤销
四、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如何确定征收人与被征收人
40有独立的机关法人主体资格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
补偿工作的征收办应当对与他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行政
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强拆主体及强拆责任的认定
41未经拆迁安置补偿直接收回原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违法
42多机关参与强拆,组织者为适格被告
43行政机关要证明强拆行为合法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证据
44由于强拆使得拆迁工作得以完成的受益主体推定为强拆主体
45强拆行为的受益主体不能证明其未实施强拆行为的,应对强拆
行为承担责任
46已经做出补偿决定后强拆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纠纷
一、违法建筑的认定主体
47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不具有认定违法建筑的职权
二、行政机关作出违法建筑拆除决定需遵循法定程序
48行政机关应当适用行为发生时的法律对相对人作出处理
49限期拆除决定书错误适用城乡规划法应撤销
50拆除决定未告知拆除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应撤销
51未对被拆除建筑物进行调查和认定,拆除行为违法
52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未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应撤销
53行政机关未经催告程序直接作出拆除通知书应撤销
54行政机关在催告履行期内作出强制拆除决定的行为违法
55拆除违法建设的处罚决定书未按照法定程序送达应撤销
三、行政机关拆除违法建筑需遵循行政强制法的规定
56行政机关未发布强制拆除公告即拆除当事人房屋的行为违法
57在强制拆除决定的复议或者诉讼期内强制拆除当事人房屋的
行为违法
58行政机关未提供证据证明强拆行为合法的,认定该强拆
行为违法
59行政主体应对其组织实施的行政行为合法性承担责任
60未告知诉权的行政行为的起诉期限
第四篇特殊程序纠纷
一、制作或保存政府信息公开的机关具有公开相关信息的义务
61已被撤销的主体,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无效
62国土部门和财 政部门均有公开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收支情况的职责
63市、县级政府具有公开征收补偿信息的法定职责
二、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中的法定职责
64行政机关应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公开信息的法定职责
65对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无法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
66行政机关责令村务公开,应该对公开结果全面跟进
67超过法定期限作出复议决定属于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三、行政机关违法造成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损害的,行政相对人有权
提起国家赔偿
68违法强拆后行政机关未及时赔偿,可基于价值最大化原则确定
评估时点
69因行政机关强拆行为造成损失无法举证的,行政机关应承担
举证责任
70赔偿请求人有权获得与其他居民同等标准的安置面积补偿,
或等面积的市价补偿款
71非法强拆房屋的,应给予行政相对人相应的房屋租赁费损失
附录一诉讼费交纳标准
附录二盛廷大事记
附录三盛家军来了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