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论述从知识产权权利体系化和类型化的既有方法入手,指出工业品设计法律保护存在体系危机;而历目前工业品设计保护制度的变迁和域外经验则说明其早已具备不同于其他知识产权客体的独立性;其和作品属性相异,和保护目的不同。在有关靠前协调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工业品设计保护的独立趋势越来越明显。因此,独立保护工业品设计既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也具有实践上的可行性,在知识产权体系中应获得独立保护。本书适合知识产权领域的工作者及相关研究者阅读。
导言
章工业品设计法律保护的体系危机
节知识产权权利体系之阙如
第二节保护范围的不当扩张——以著作权保护工业品设计
第三节模式导致的创新不足
小结
第二章工业品设计法律保护的域外经验
节英国工业品设计保护的变迁及评价
第二节欧盟的设计保护协调之路
第三节工业品设计美国保护模式之演进和批判
小结
第三章工业品设计权利客体之独立性
节工业品设计权和著作权的界分
第二节工业品设计与《法》保护的独立性
第三节工业品设计的商业标识保护
小结
第四章外观设计国际协调对独立保护的影响
节《海牙协定》概况
第二节加入《海牙协定》对我国《法》的影响
第三节创作字体外观设计保护的国际趋势
小结
第五章工业品设计独立保护之模式与规制
节工业品设计独立保护的认知体系
第二节工业品设计独立保护的体系价值
第三节工业品设计独立保护的制度构想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朱楠,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英国埃塞克斯大学(University of Essex)信息技术、传媒及电子商务法法学硕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目前任职于上海政法学院,从事知识产权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