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1年中国加入WTO之后,中国政府在WTO争端解决机构对其他成员方提起申诉或被诉的案件越来越多。参加WTO争端解决程序,只有“善于运用国际通行规则发展和保护自己”,为自己的贸易法律、政策和措施辩护,才能有效维护国家权益及自身利益。本书对WTO争端解决中非WTO法的地位演变、引起的规则冲突、非WTO法的非直接适用,以及非WTO法在WTO争端解决中的价值及运用等重要的实践性理论问题作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和分析,重点考察了非WTO法在WTO争端解决中的地位、适用性、价值和运用。
导论
一 研究缘起
二 研究现状
三 研究框架
四 研究方法
第一章 WTO争端解决中的非WTO法及其地位演变
第一节 WTO争端解决中非WTO法的基本构成
第二节 WTO争端解决中非WTO法的地位演变
第二章 WTO争端解决中非WTO法引起的规则冲突
第一节 WTO争端解决中规则冲突的概念界定
第二节 非WTO规则与WTO规则冲突的原因及存在形式
第三章 WTO争端解决中非WTO法的非直接适用
第一节 非WTO规则:直接适用还是非直接适用
第二节 彼此间修改WTO协定无法为引入非WTO法提供依据
第三节 WTO义务性质的分类并不构成适用非WTO法的理由
第四节 DSU隐含的冲突规则排除非WTO规则的直接适用
第四章 WTO争端解决中非WTO法的价值与运用
第一节 开放抑或封闭:非WTO法与WTO法的联系
第二节 作为解释工具的非WTO规则与作为非WTO规则的解释规则
第三节 非WTO法在WTO争端解决中的作用
第四节 非WTO法在WTO争端解决中的运用:以国际公法的规则和原则为例
结语
附录《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
缩略语表(Abbreviations)
案例表(Table of Cases)
参考文献
许楚敬,1971年1月出生,广东省饶平人。1995年6月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英语专业,获得文学士学位;2001年6月毕业于中山大学国际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硕士学位;2010年9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国际法学专业,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001年9月起任教于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06年3月起担任国际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世界贸易组织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曾获第五届广东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至今已在《中国国际法年刊》、《现代法学》、《法学家》、《法学评论》、《比较法研究》和《政治与法律》等法学类核心期刊以及《学术研究》、《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主持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一项、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资助社会科学出版项目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