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前藻类、菌物和植物命名法规》(简称《法规》)是藻类学家、菌物学家和植物学家在命名藻类、菌物和植物时必须遵循的规则。本版《法规》(即《深圳法规》)是由2017年7月在中国深圳召开的第十九届靠前植物学大会修订的。《法规》分为原则、规则和辅则、管理《法规》的规程等三部分。部分介绍了命名的基本原则;第二部分介绍了命名的详细规定,包括规则、辅则,规则由具体的条款及注释组成,与其相悖的名称必须废弃,与辅则相悖的名称不能废弃但不应效仿,规则和辅则均附有例子予以说明;第三部分详细说明了管理《法规》的规程。
本书按照其英文版翻译而成,借鉴了各类生物已有的命名法规中文版的优点,强调措辞的严谨性,可供从事藻类、菌物和植物分类学及相关学科的研究人员、教师和研究生参考。
前言
重新编号的条款、注释和辅则的检索表
本《法规》中的重要日期
导言
篇 原则
第二篇 规则和辅则
章 分类群及其等级
第二章 名称的地位、模式标定和优先权
节 地位的定义
第二节 模式标定
第三节 优先权
第四节 优先权原则的限制
第三章 分类群根据其等级命名
节 科级以上分类群的名称
第二节 科和亚科、族和亚族的名称
第三节 属及属内次级区分的名称
第四节 种的名称
第五节 种以下等级分类群(种下分类群)的名称
第六节 栽培有机体的名称
第四章 有效出版物
节 有效出版物的条件
第二节 有效出版物的日期
第五章 名称的合格发表
节 通用规定
第二节 新分类群的名称
第三节 新组合、新等级名称、替代名称
第四节 特定类群中的名称
第六章 引用
节 作者引用
第二节 有关引用的通用辅则
第七章 名称的废弃
第八章 名称的缀词法和性
节 缀词法
第二节 性
第F章 处理为菌物的有机体的名称
节 优先权原则的限制
第二节 名称的合格发表和模式标定
第三节 名称的废弃
第四节 具多型生活史的菌物的名称
第五节 名称的缀词法
第H章 杂种的名称
第三篇 管理《法规》的规程
术语表
学名索引
主题词索引
附录 圣胡安会议第F章
节 优先权原则的限制
第二节 名称的合格发表和模式标定
第三节 名称的废弃
第四节 具多型生活史菌物的名称
第五节 名称的缀词法
第六节 作者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