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书以案例评析的形武对民法总则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作了全面系统的归纳和阐释。全书共分为四编十二章。第一编对民法的基本概念进行说明,第二编讨论民事主体,第三编阐释民事客体。第四编叙述民事权利与义务、民事法律行为以及代理等内容。
本书是为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师生编写的,也可供律师、法官等法律业界人士以及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考试的考生使用。
第一编民法导论
第一章民法概述
第一节民法概述
第二节民法的渊源
第三节民法的适用范围和解释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三节民事法律关系的类型
第四节民事流转
第三章民法结构和民法规则
第一节民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内容和结构
第二节民法规则的概念和体系
第三节民法的最高规则
第四节民法的基本规则第一编民法导论
第一章民法概述
第一节民法概述
第二节民法的渊源
第三节民法的适用范围和解释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三节民事法律关系的类型
第四节民事流转
第三章民法结构和民法规则
第一节民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内容和结构
第二节民法规则的概念和体系
第三节民法的最高规则
第四节民法的基本规则第二编民事主体论
第四章自然人
第一节自然人的概念与范围
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监护
第四节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第五节合伙
第六节住所
第五章法人
第一节法人的民事能力
第二节法人的概念、特征与类型
第三节法人的成立与终止
第四节法人的机关与住所
第五节其他组织第三编民事客体论
第六章民事利益
第一节民事利益概述
第二节人身利益
第三节财产利益
第七章物
第一节物的概念和种类
第二节物格――物的类型化
第三节物格的具体内容第四编民事内容论
第八章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民事权利概述
第二节民事权利的类型
第三节民事权利保护的请求权体系
第四节民事义务
第九章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第二节意思表示
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
第四节民事行为的效力状态
第五节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十章代理
第一节代理概述
第二节代理权
第三节代理权的行使
第四节无权代理
第五节表见代理
第六节间接代理
第十一章民事责任
第一节 民事责任概述
第二节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构成
第三节民事责任方式
第十二章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
第一节诉讼时效
第二节除斥期间
杨立新,教育部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杨立新,教育部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曾任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从1975年起从事审判工作、检察工作和法学研究、教学工作,先后担任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副庭长、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审判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检察员,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80年开始进行法学研究并发表学术作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和民事诉讼法学,出版论著50余部,发表论文350余篇,代表作为《人身权法论》、《侵权法论》、《共有权研究》、《亲属法专论》、《合同法专论》等。他多次到剑桥大学、伦敦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早稻田大学、台湾大学、政治大学、东吴大学、铭传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和澳门大学等著名学府访问讲学。王丽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研究生,医学学士,现为新乡医学院管理学院讲师,主要从事侵权法、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研究。主持、参与部级、省厅级课题数项,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参编教材《卫生法学》、丛书《医疗纠纷》等。刘召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2009—2010年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在德国波恩大学访学一年。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人员。主要研究领域为人格权法、民法总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法学研究》、《法学家》等刊物上发表文章近20篇。本作品获得第五届“佟柔民商法优秀博士论文奖”。陈璐,湖南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人员。朱巍,中国政法大学传播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