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在地质勘查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措施,对确保地质勘查活动不对环境造成破坏性扰动作出明确要求和具体规定,要求在地质勘查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生态环境保护和人身健康安全的原则,在地质勘查项目安排时树立绿色勘查理念,并明确了勘查工作中开展实践绿色勘查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施工作业管理、环境恢复治理及绿色勘查的其他有关规范内容。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在宁夏辖区内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各项工作,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评价、岩土体工程等其他地质工作可参照执行。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3.1 绿色勘查
3.2 勘查场地
4 总则
4.1 基本要求
4.2 基本规定
5 绿色勘查内容
5.1 编制依据
5.2 基本要求
6 绿色勘查施工
6.1 道路施工
6.2 场地建设
6.3 测量施工
6.4 地球物理勘探
6.5 地球化学勘探
6.6 地表山地工程
6.7 钻探工程
6.8 坑探工程
7 文明形象
7.1 施工区
7.2 办公生活区
8 环境恢复治理
8.1 基本原则
8.2 基本要求
8.3 场地清理
8.4 复垦复绿
9 和谐工区建设
9.1 与自然和谐
9.2 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谐
10 检查验收及资料提交
10.1 检查验收
10.2 资料提交
附录A (资料性附录)地质勘查设计中绿色勘查内容提纲
附录B (资料性附录)地质勘查报告中绿色勘查内容提纲
附录C (资料性附录)绿色勘查施工记录表
附录D (资料性附录)绿色勘查工作检查验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