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对部分刑法格言进行展开说明。第三版除增加了300余条法律格言,另对“法律在惩罚前应予警告”、“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格言作了展开说明。
法律不是嘲笑的对象(代序)
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
任何权力都不得位于法律之上
罪责越重,刑罚越重
法律在惩罚前应予警告
任何人不因他人的不法行为受处罚
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犯人
法律不理会琐细之事
没有刑罚就没有犯罪
任何人不因思想受处罚
不作为也是行为
原因的原因也是原因
紧急时无法律
得到承诺的行为不违法
幼年人无异于精神错乱者法律不是嘲笑的对象(代序)
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
任何权力都不得位于法律之上
罪责越重,刑罚越重
法律在惩罚前应予警告
任何人不因他人的不法行为受处罚
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犯人
法律不理会琐细之事
没有刑罚就没有犯罪
任何人不因思想受处罚
不作为也是行为
原因的原因也是原因
紧急时无法律
得到承诺的行为不违法
幼年人无异于精神错乱者
无犯意则无犯人
不知法律不免责
法律不强有所难
受强制实施的恶行应当归责于强制者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因为有犯罪并为了没有犯罪而科处刑罚
刑罚与其严厉不如缓和
任何人不因同一犯罪再度受罚
存疑时有利于被告
张明楷,男,1959年生,湖北仙桃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曾为日本东京大学客员研究员,东京都立大学客员研究教授,德国波恩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出版个人专著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