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约》介绍的是“假如人就是人现在这个样子,法律就是法律所应该是的样子,我提议去探讨一下,在文明的社会秩序里是否可能存在任何合乎逻辑的可靠的行政法则。在这一探讨里,我将尝试把权利所允许的东西和利益所指示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以便正义和实用性不会被分开。”
社会公约
前言
第一卷
第一章这是第一部的主题
第二章最早的社会
第三章强者的权利
第四章奴隶制
第五章我们必须总是回到最早的协定
第六章社会协定
第七章主权国
第八章文明国家
第九章不动产
第二卷
第一章主权是不可出让的
第二章主权是不可分割的
第三章总意志是否会犯错
第四章主权国权力的极限
第五章生与死的权利
第六章法律
第七章立法者
第八章人民
第九章人民(续)
第十章人民(续)
第十一章不同形式的法律体系
第十二章法律的分类
第三卷
第一章政府总论
第二章各种政府形式的构成原理
第三章政府的分类
第四章民主宪政
第五章贵族宪政
第六章君主宪政
第七章混合政府
第八章并非所有形式的政府都适合所有的国家
第九章一个好政府的标志
第十章政府的滥权和它的退化倾向
第十一章政治实体的死亡
第十二章主权国如何维护其权威
第十三章主权国如何维护其权威(续)
第十四章主权国如何维护其权威(续)
第十五章代理人或者代表
第十六章政府的设立不是一个合约
第十七章政府的设立
第十八章防止篡夺政府的方法
第四卷
第一章总意志是不可毁灭的
第二章投票
第三章选举
第四章罗马人的公共集会
第五章罗马护民官
第六章独裁政府
第七章审查制度
第八章民间宗教
第九章总结
论不平等的起源
献辞——致日内瓦共和国
序言
关于第戎学院提出的问题:什么是人们当中的不平等的起源,它是自然定律允许的吗?
第一卷
第二卷
论艺术和科学
序言一
第一卷
第二卷
爱弥尔(节选)
一位萨佛伊人牧师的信念
卢梭(Rousseau J.J.),18世纪最伟大的社会学家和哲学家之一,也是法国大革命之父之一,《社会公约》中的许多理念,诸如人性、自由、平等、主权国权威等,有助于读者在对国家和民族的认识上形成一种人性的、符合自然发展规律的社会观念。
莫辛幸,1958年10月出生于广东省中山市。1981年毕业于佛山师范专科学校化学专业,1993年取得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商业管理会计专业学士学位,后任职于美国旧金山邮政局。2009年离职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