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法》于1996年6月第1版,这本由刘丰名著的《国际金融法(第4版)》是在“2002年修订版”(第3版)基础上,从增、删两个方面所作的修订:
在“中篇国际贸易金融法”开篇增加一章序列“第七章”,其章节标题见“目录”。对一些新的重要国际协议文件和外国金融法律,择要增叙,并在有关脚注中增加了可供查阅或下载的电子邮件信箱和网址。书末增设三个附录:本书涉及的“外文术语索引”,“条约协议、法律法规、惯例规则索引”,“案例索引”。
作为国际经济法一个组成部分的国际金融法,包括国内法与国际法。鉴于在“统一规划教材”系列中已有《金融法学》一书专讲我国国内金融法,为避免同一系列教材中的内容重复,本书原来在有关章节中所含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证券法》、《信托法》、《票据法》和《保险法》等中国金融法“概要”部分的内容已予节删;法律有修改的,叙其修改后有关规定。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国际金融法的由来与概念
第二节 国际金融法的学科体系与研究方法
上篇 国际投资金融法
第二章 国际银行与巴塞尔协议
第一节 世界银行集团
第二节 区域性开发银行
第三节 跨国银行与离岸金融市场
第四节 集团银行
第五节 国际清算银行与巴塞尔委员会
第六节 巴塞尔协议与中国
第三章 银行制度
第一节 境外的银行体制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与存款保险制度
第三节 银行与客户的法律关系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国际金融法的由来与概念
第二节 国际金融法的学科体系与研究方法
上篇 国际投资金融法
第二章 国际银行与巴塞尔协议
第一节 世界银行集团
第二节 区域性开发银行
第三节 跨国银行与离岸金融市场
第四节 集团银行
第五节 国际清算银行与巴塞尔委员会
第六节 巴塞尔协议与中国
第三章 银行制度
第一节 境外的银行体制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与存款保险制度
第三节 银行与客户的法律关系
第四节 中国的银行体制
第五节 金融业的国际化与革新化
第四章 国际借贷与担保
第一节 国际借贷合同与担保
第二节 项目贷款与辛迪加贷款
第三节 适用于金融合同的统一规则与电子商务合同规则
第四节 出口信贷
第五节 中国对涉外商业贷款与对外担保的管理
第五章 证券制度与证券市场国际化
第一节 证券制度
第二节 证券内幕交易的法律管制
第三节 商业票据与ACE惯例规则
第四节 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法律问题
第六章 金融信托制度
第一节 信托制度概述
第二节 信托贷款
第三节 金融租赁
第四节 投资基金
中篇 国际贸易金融法
第七章金融服务贸易
第一节金融服务的国际协议文件
第二节金融服务监管的现代化与革新化
第八章 国际支付的票据制度
第一节 票据与票据行为
第二节 票据法
第三节 票据公约
第四节 任意性惯例
第五节 信用卡与电子货币
第九章 期货交易与金融期货
第十章 商业保险
下篇 国际货币金融法
第十一章 各国的货币制度
第十二章 外汇安排与外汇管制
第十三章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
第十四章 黄金的法律问题
第十五章 跨国货币的法律问题
附录:书目与索引
刘丰名,生于1929年7月,重庆市人。1949年6月肄业于武汉大学法律系,参加南下广西工作队,在桂林市公安局任副科长。1954年起,先后在公安学院武汉分院、华中师范大学等院校担任教员、讲师、副教授。1984年到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曾兼任法学院国际法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1999年离休。主要著作有《现代国际法纲要》,主编中国外资法系列丛书(包括《中国外资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概论》、《外资企业法概论》和《股份公司与合资企业法》),独著《巴塞尔协议与国际金融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