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喜荣编著的《地方人大监督权论》在篇章结构上分为九章,但就基本的逻辑结构而言则可分为五部分。本书第二章分析了“监督权的多元解释路径”,具体分析了严格规范意义上的法解释学研究、社会学研究,以及政治学“经典理论范式”的研究状况。本书从第四章到第八章,分别细致分析了监督权的主体、监督的对象、监督权的启动机制、监督的法律形式与后果、财政预决算监督,试图重新解读监督权的主体与对象。本书将监督权视做由信息获得权、独立调查权、提议(案)权、救济本书在第八章用相当大的篇幅分析研究了财政预决算监督。本书以“代结语”的方式,重新回到了方法论的探寻上。
第一章 地方人大监督权力运行的制度背景
一、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博弈
二、地方权力运行的新的环境要素
三、地方利益的自我维护和协调
四、地方的权力扩张
第二章 监督权的基本理论
一、监督权的多元解释路径
二、不同宪政体制下的监督权
三、我国人大监督权的内在构成
四、地方人大的“宪法监督权”
五、地方人大监督权的价值诉求
第三章 地方人大监督制度的内在结构
一、权力监督的网络结构
二、地方人大监督制度结构的一般性描述
三、地方人大监督制度中的条块分割现象
四、被分割的权力――地方人大监督权的不完整性
第四章 监督权的主体
一、监督权主体的类型
二、监督权力行使的基本原则
第五章 监督的对象
一、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二、对司法机关的监督
三、对立法机关的监督
第六章 监督权的启动机制
一、监督权力的启动模式
二、人大系统内的启动主体
三、人大系统外的启动主体
四、监督权力启动机制的得与失
第七章 监督的法律形式与后果
一、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
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审查
三、调查
四、询问与质询
五、罢免
第八章 财政预决算监督
一、公共财政中的监督法律问题
二、地方政府预算编制、执行基本流程
三、我国地方财政预决算监督体制
四、人大预算监督权的规范化及其发展
五、人大预算监督权重的增加
六、人大预算监督制度的科学发展
第九章 以制度研究为重心的宪法学(代结语)
一、中国宪法学的“制度研究”传统
二、制度研究的延续与转型
三、制度研究的比较优势
后 记
任喜荣 内蒙古满洲里人,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副秘书长,吉林省宪法学研究会副主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监督与咨询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法律史学。代表性著作有:《宪法学》、《伦理刑法及其终结》、《刑官的世界》等。在《中国法学》等法学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代表性论文有:《当代中国宪政建设中的“主义”与“问题”》、《中国宪政的多元文化背景》、《平等机会委员会与平等权利保护》、《论宪法学研究中的历史分析方法》、《有限的宪法典和宽容的宪政制度》等。主持多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省部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