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作为一个舶来品,其法律性质及相关管理制度尚处于酝酿阶段,股权众筹公司作为整个股权众筹产业链条的终端,其发展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股权众筹公司的良性发展不但可以为创业者提供更多的机会,为投资者赢得更多的利润回报,也为我国金融市场的多样化开辟了新的路径。从近几年的实践来看,股权众筹已经从野蛮发展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时期,股权众筹公司运行中的相关制度缺陷也逐渐暴露。事实上,股权众筹只是获得资金的一种方式,创业者要真正获得成功还要依赖于股权众筹公司的生命力。股权众筹公司发展受阻的根源在于:一方面我国现有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了股权众筹公司优势特色的发挥;另一方面,股权众筹公司没有设计出适合自身特点的相关制度,尤其是缺乏针对众筹股东的权益保护制度,导致大众对股权众筹公司的认同性不高。为了使股权众筹公司发挥出应有的潜力,优选限度的助力我国经济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其优势特色以股权众筹公司的设立、治理、股东退出、监管制度为重点构建其特有的制度体系。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本书选题背景及理由
第二节 本书研究的现实意义
一 帮助股权众筹公司寻找恰当的制度体系,提高公司成功率
二 响应国家号召刺激公众的创业投资积极性
三 为相关立法提供建议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一 公司设立制度
二 公司治理制度
三 股东退出制度
四 公司监管制度
第四节 研究主要内容及创新点
一 研究主要内容
二 研究的创新点
三 研究的方法
第二章 股权众筹公司的实践困惑与理论争议
第一节 众筹与股权众筹
一 众筹的基本问题厘清
二 股权众筹及其运作方式分析
第二节 股权众筹公司
一 股权众筹公司的实然状况
二 股权众筹公司的应然状态
第三章 股权众筹公司设立制度对传统公司法律的突破
第一节 股权众筹公司的股东人数豁免制度
一 股权众筹公司股东人数豁免的前提
二 股权众筹公司股东人数豁免的现实意义
三 股权众筹公司股东人数豁免制度的设计
第二节 股权众筹公司的发起人选任制度
一 股权众筹公司发起人的资格审核
二 股权众筹公司发起人的责任
第三节 股权众筹公司的资本制度
一 股权众筹公司资本制度的完善
二 股权众筹公司出资方式的创新
第四章 股权众筹公司的治理结构特色及制度创新
第一节 创始人股东的股权管理制度
一 创始人股东的控制权维持
二 创始人股东股权的兑现行权规定
三 创始人股东间权力的合理配置
第二节 众筹股东的持股方式选择
一 股权代持
二 有限合伙
三 直接持股
第三节 众筹股东的权益保障制度
一 众筹股东身份的认定
二 众筹股东单独计票制度
三 众筹股东的强制分红权
第四节 股权众筹平台的参与制度
一 股权众筹平台作为控制者
二 股权众筹平台作为参与者
三 股权众筹平台作为监督者
……
第五章 股权众筹公司股东退出机制的特色与制度构建
第六章 股权众筹公司监管制度的重构
余论
参考文献
后记
孙亚贤,女,1985年4月生,武汉大学民商法学博士,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教师、硕士生导师。兼任湖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理事,湖南省投融资商会理事,湖南省法学会民营经济法治研究会理事。长期从事公司法、互联网金融法治研究,在《法商研究》《江西财经大学学报》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主持和参与国家、省部级课题十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