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传统经济相比,数字经济典型的营收模式为远程无实体经营,无需在市场地设立子公司等实体机构就可远程获取收入。在属地征税机制下,这导致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更准确地说是全国大部分地区税收收入向东部地区少数省市转移,进一步加大了本就形势严峻的区域财力差距。在现有研究基础上,本文主要做的工作是,聚焦电子商务、数字服务等数字经济主要业态,给出数字经济税收转移及不对称的理论机制分析;对数字经济的税收转移规模及不对称程度进行测度和分析,尽可能给出一系列基本特征事实;梳理相关国际经验,针对数字经济的税收转移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第1章绪论/1
1.1本书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1
1.2核心概念说明/8
1.2.1数字经济/8
1.2.2税收转移/10
1.2.3税收转移不对称/12
1.3研究内容和方法/13
1.3.1研究内容/13
1.3.2研究方法/17
1.4创新与不足/18
1.4.1创新点/18
1.4.2不足之处/20
第2章文献综述/23
2.1传统税收转移/23
2.2数字经济的税收转移效应/28
2.3数字经济税收转移的不对称性/33
2.4税收转移及不对称的应对/37
2.4.1传统税收转移的应对/37
2.4.2数字经济税收转移的应对/41
2.4.3数字经济税收转移不对称性的应对/44
2.5文献述评/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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