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 5187.3-2012)·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 第3部分:运煤自动化》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行业准修订、制定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711415号)的要求,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础上,制定本标准。DL/T 5187《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分以下部分:第一部分:运煤系统;第二部分:煤尘防治;第三部分:运煤自动化。
1 总则
2 术语
3 运煤自动化系统总体要求
4 运煤自动化系统监控范围
5 运煤系统控制方式
6 运煤控制系统功能
6.1 运煤控制系统控制功能
6.2 运煤控制系统联锁功能
6.3 运煤控制系统监测功能
6.4 运煤控制系统管理功能
6.5 运煤控制系统与其他系统/设备接口
7 运煤控制系统配置
7.1 系统结构
7.2 硬件设备
7.3 软件
7.4 技术指标
8 运煤系统保护装置及传感器配置
9 工业电视辅助监视系统
10 电源
11 设备布置
11.1 运煤控制室
11.2 就地设备布置
11.3 翻车机控制室
11.4 工业电视辅助监视系统的设备布
11.5 屏柜结构
12 场地与环境
13 防雷和接地
14 电缆选择及敷设
15 消防
附录A 运煤系统主要设备及典型I/O点清单
附录B 运煤设备与程控系统之间通信信号清单
附录C 运煤工业电视摄像机配置参考表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能源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汇编(续集)200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