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高僧传》,或称《唐高僧传》,三十卷,唐释道宣(596~667)撰。道宣认为慧皎《高僧传》中记载梁代的高僧过少,而需要作补辑的工作,于是经过相当时期的收集资料,写成《续高僧传》三十卷。内容从梁代初叶开始,到唐贞观十九年(645)止,一百四十四年的期间,共写正传三百三十一人,附见一百六十人,即于贞观十九年完成。在成书后二十年间,陆续有所增补,又成后集《续高僧传》十卷。后来后集十卷亦吸收到前集中,不再单行。本书是中国佛教典籍中要籍,在佛教目前地位极其重要。此次整理以《碛砂藏》三十一卷本为底本,校以日本兴圣寺抄本、《高丽藏》、《赵城金藏》、《永乐北藏》、《乾隆藏》,辅以《频伽藏》、《大正藏》,并利用大量的正史、总集、私家著述、字书等方外典籍予以校勘。
《续高僧传 上》
《续高僧传 中》
《续高僧传 下》
道宣(596一667),唐代律僧,开创中国南山律宗,集律宗之大成,为有名佛教史传学家、中国戒律思想目前的重要思想家。又称南山律师、南山大师。京兆人,俗姓钱,字法遍,吴兴(今浙江北部)人(一说长城人;《宋高僧传》作丹徒人)。唐、宋二代,分别追加谥号“澄照律师”和“法慧大师”。所著律学著作有:《四分律删繁补闲行率钞》(简称《行事钞》)三卷(今件十二卷)、《四分律拾毗尼义钞》三卷(今件六卷)、《四分律删补机羯磨》一卷(启增为三卷)、《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蔬》二卷(后增为四卷,今作八卷)、《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疏》一卷(启增订并《疏》)、《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疏》三卷、《尼注戒本》一卷、《比丘尼钞》三卷(今作六卷)、《关中创立戒相图经》一卷、《净心戒规法》二卷;所著文史著作有:《广弘明集》三十卷、《续高僧传》三十卷、《集吉今佛道论衡》四本、《大唐内典录》十卷、《量处轻重仪》一卷、《释门章服仪》一卷、《律相感通传》一卷、《释门正行忏悔仪》二卷、《教试新学比丘行护律仪》一卷、《集神州三宝感通录》三卷、《道宣律师感通录》一卷、《释伽氏谱》一卷。郭绍林,1946年生,河南洛阳人,洛阳师范学院教授。。1970年北京大学历史系本科毕业,1983年陕西师范大学历史系中国古代史专业研究生毕业,师从黄永年先生。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史和中国佛教的教学、研究。著有《唐代士大夫与佛教》、《隋唐军事》、《隋唐洛阳》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