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部政治哲学典范之作,由牛津大学基督堂学院的哲学导师迈克尔·贝雷斯福德·福斯特于1935年所作,是其代表作之一。本书主张“哲学思考就是哲学地研究哲学史”,它围绕西方哲学史上的经典名著柏拉图的《理想国》和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严谨地考察了两部作品所代表的政治哲学的延续与差异,提供了一种从法哲学的角度来理解黑格尔甚至西方政治思想的思路。值得特别指出的是,本书认为政治哲学与形而上学不可分割,甚至古今政治哲学的差异就在于形而上学上的不同。这一洞见,赋予本书一种宏观的思想史视角,对于今天的读者仍有不小的启发意义。
I. 城邦和国家作为政治哲学的对象/ 1
附录A柏拉图对城邦的三重划分和劳动分工的混淆/ 35
附录B “第二次教育”的产物是立法者(νομοθετηζ)还是护卫者(φυλαξ)?/ 37
II. 柏拉图笔下的正义与自由/ 39
附录C柏拉图那里的教育和统治/ 69
III. 黑格尔对柏拉图的批评:“主体性要素”/ 71
附录D柏拉图笔下的节制(Sophrosune)德性/ 96
附录E黑格尔对柏拉图的批评,与其他关于“主体自由”的引用等;它们的模糊性/ 99
IV. 法律作为国家中自由的条件/ 111
V. 黑格尔笔下的“市民社会”与国家/ 142
VI. 统治者与主权/ 178
术语表/ 202
译后记/ 203
作者简介:
迈克尔·贝雷斯福德·福斯特(Michael Beresford Foster,1903—1959)是牛津大学基督堂学院的哲学导师,曾为艾耶尔(A. J. Ayer)的导师。他以研究关于基督教创世论与现代科学兴起的关系闻名,同时也致力于政治思想史研究,著有《柏拉图与黑格尔的政治哲学》(1935年),编著《政治思想大师》(第一卷)(1941年)等。
译者简介:
孙铁根,北京大学哲学博士,现任教于外交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方向为现象学、政治思想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