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在第二版的基础上,根据二十大报告的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近几年修订的商事法律,全面修订了该书,即为第三版。本书共分为商法总论、公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与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6编,20章,包括商事立法、商事法律关系、 商事登记与商事账簿、公司立法、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组织过程、期货和衍生品法、证券法、票据立法、汇票、本票与支票 、保险立法、保险合同、保险立法、破产申请的提出和受理 、管理人制度和债权人会议 、破产财产的清理、 破产重整与破产和解、破产清算等内容。
李正华,法学博士、管理学博士研究生,中山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广州新华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国家知识产权局“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首批“百名知识产权培养人才”,国家高级职业指导师。1993年开始在中山大学法学院任教,1995年赴日本东海大学访问研究,多次到日本早稻田大学、境外参加国际研讨会和开设专题讲座。曾主持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青年项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科研项目、广东省珠海市科技项目、中山大学教育改革和素质教育等项目。参编了《法学大辞典》《精编法学辞典》《国际贸易法大辞典》《民法大辞典》等辞书;在《政治与法律》《比较法研究》《法学评论》《现代法学》《法商研究》《当代法学》《河北法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清华法律评论》《中山大学法律评论》《电子知识产权》《中国知识产权》等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了论文100余篇。主讲法学专业《法学论文写作与方法》,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论文曾获得优秀毕业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