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法学其他学科而言,环境法是一门新兴学科,其理论正在发展,其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环境法的部门法地位尚需确立。一方面,环境法内容涉及面广,其内容较之其他法学学科更为庞杂,既涉及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法、国际环境法等较为“传统”的内容,还涉及循环经济法、生态补偿法等全新的内容,且专家学者并未对此达成“共识”;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事件频发,人们不得不重新思考目前粗放式的靠大规模采挖资源、污染环境的线性增长之路,不得不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法治建设——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并且排在6个专项小组的第一位,足以体现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也足以体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迫切程度。正是基于对中国生态现状的忧虑和对生态法治建设的渴望,我们将多年来对环境法理论的思考“汇集”成书以求教于方家并希望为我国的环境法学科添砖加瓦。
第一章 环境
第一节 环境和环境问题
一、环境
二、环境问题
第二节 环境保护与环境法
一、环境保护
二、我国当代的环境保护
三、环境法与环境保护
第二章 环境法
第一节 环境法及其特征
一、环境法的概念
二、环境法的调整对象
三、环境法的特征
第二节 环境法的渊源和分类
第一章 环境
第一节 环境和环境问题
一、环境
二、环境问题
第二节 环境保护与环境法
一、环境保护
二、我国当代的环境保护
三、环境法与环境保护
第二章 环境法
第一节 环境法及其特征
一、环境法的概念
二、环境法的调整对象
三、环境法的特征
第二节 环境法的渊源和分类
一、环境法的历史沿革
二、环境法的渊源
三、环境法的分类
第三节 环境法的理念和环境权
一、环境法的理念
二、环境权
第四节 环境法的体系及地位
一、环境法的体系
二、环境法的地位
三、环境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第五节 环境法律关系
一、环境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
三、环境法律关系的内容
四、环境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三章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一、法的基本原则
二、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环境与发展决策一体化原则
一、环境与发展决策一体化原则的含义
二、环境与发展决策一体化原则的发展
三、环境与发展决策一体化原则的具体要求
第三节 预防原则
一、关于预防原则的两种认识
二、预防原则的含义及其发展沿革
三、预防原则的具体要求
第四节 受益者负担原则
一、受益者负担原则的含义
二、受益者负担原则的发展沿革
三、受益者负担原则的具体要求
第五节 公众参与原则
一、公众参与原则的含义
二、公众参与原则的发展沿革
三、公众参与原则的具体要求
第四章 环境法律制度
第一节 环境基本法律制度
一、环境标准制度
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三、环境许可证制度
四、环境资源税费制度
第二节 环境主要法律制度
一、环境监测制度
二、环境标志制度
三、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制度
四、排污权交易制度
五、生态功能区划制度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一节 环境法律责任
一、环境法律责任的概念
二、环境法律责任的构成
三、环境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二节 环境民事责任
一、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
二、环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三、环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
四、环境民事诉讼
第三节 环境行政责任
一、环境行政责任
二、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
三、环境行政责任的形式
四、环境行政制裁
第四节 环境刑事责任
一、环境刑事责任
二、我国《刑法》对于环境犯罪的规定
第六章 环境污染防治法
第一节 环境污染防治及其立法
一、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二、环境污染的特征
三、环境污染防治立法
第二节 大气污染防治法
一、大气污染及其法律防治
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主要规定
第三节 水污染防治法
一、水污染及其法律防治
二、《水污染防治法》的主要规定
第四节 海洋环
吕志祥,甘肃通渭人,法学博士,现为兰州理工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主要从事环境法及习惯法文化研究。已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出版学术论著10余部;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科研项目10余项;先后获得省高校社科优秀成果奖、省法学优秀成果奖、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等荣誉或奖励20余项。